幼兒園音樂學習區之課程設計與環境梳理
已更新:2022年2月8日

在「邁向自由的教育」一書中,華德福教育專家們一直強調:「幼兒園應以啟發並培養孩子的個別興趣和能力為目標。」知識的灌輸與藝術活動創作的體驗應該並行,這樣的自由學校將視實際的社會行為與能力的培養場所。
Gardner( 1983)曾說過:「音樂是一連串音調間的結合,他們之間的協調組合使得耳朵產生宜人的感受。」音樂概念的發展直接與幼兒的思考能力相關,因為幼兒是屬於行動中思考的人。音樂概念的發展包括了:唱歌、語言節奏、聽音、律動、創造力、探索以及各種節奏樂器的探索,上述這些概念的獲得必須透過真實的學習情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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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aget在其認知理論則認為:「孩子對力度和音色的反應與區辨能力,較之曲調和節奏能力發展的早。」因此,對幼兒而言,音色的探索活動、音樂上力度對比的經驗與節奏遊戲,比合聲和曲式的活動更適合。(黄麗卿,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p.31)
因為幼兒在學習區探索的過程中,可以不斷以舊經驗和新經驗慢慢地相互產生同化而結合。調和出屬於孩子個人的基本認知結構,「學習區」具有尊重幼兒的探索功能,讓個體與環境交互作用產生內化效果。

註:在音樂學習區角可以為孩子準備一些節奏卡
Piaget的「階段性發展理論」中,學齡前的幼兒正處於感覺動作和運思前期,此階段幼兒的思考途徑主要是經由象徵性遊戲及模仿的過程。在音樂學習活動中,則常以說白、肢體節奏等具體動作經驗轉移至象徵性的音符認知經驗。因此,在教室裡老師可以提供豐富感官經驗的佈置,諸如:各式各樣的克難樂器如:廚房的鍋碗瓢盆、會發出不同聲音的東西如:金屬湯匙、木頭盤子、塑膠碗筷、寶特瓶等等。


Bruner的認知發展理論,則從知覺、推理思考、認知表徵、教育及嬰兒期動作技巧來討論音樂啟蒙教育的做法。他提出一套有關「表徵系統」的理論觀點,當嬰兒一兩歲時最常用的認知方式,乃藉由抓、握的動作,與週遭環境中的事物建立關係。

註:在音樂區佈置一些簡單且方便抓握的小樂器,如:蛋沙鈴、手搖鈴、響板等
Bruner認為幼兒進入三歲之後即進入「影像表徵期」,此期的幼兒已能透過心理象徵來表示未在眼前出現的事物,也就是說,他們不需要藉由感官動作經驗,便能將手鼓想像成月亮,或是將呼拉圈當作三輪車的輪子。